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四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15年教育,实现各学段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占该学段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总数的80%以上。全省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专业指导,按需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
近年来,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尤其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但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工作进展缓慢,存在残障幼儿入园率较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学习或行为障碍就学困难等情况。
为培养和提高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能力,我省将在普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中选择一批示范学校,集中力量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率先探索融合教育工作。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是依托普通学校建设的、具有实施特殊教育的专业能力、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服务的机构,旨在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最大程度地融入普通教育,促进其身心更好发展与健康成长。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特殊教育对象包括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精神障碍(含孤独症)以及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发育迟缓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
根据意见要求,2018年每个设区市试点建设50个以上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省建成650个融合教育资源中心;2019年各设区市基本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学前和小学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2020年各设区市基本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初中和县域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再用5—10年时间使我省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质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基本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应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教育。”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应及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保障接纳学校在师资、场所、装备、经费等方面具备提供特殊教育的能力。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学前、小学和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各一个,每个县(市、区)依托高中阶段学校至少建成高中阶段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可以探索相邻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在不同障碍类别方面的错位发展。
各地将按照每人指导3—5个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标准,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配备融合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各地应按照标准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配备专职特教教师原则上要实行持证上岗,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达到3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达到5人,应当配备专职特教教师,并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意见还指出,各地应尽快落实省编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配齐配足特殊教育专职师资。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可免考)。2019年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开展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上岗认证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特教专任教师培训工作,保证到2020年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