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咨询,网下申购及网下配售新股中各类投资者分配的新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 2017-7-24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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