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普
时
间
治超,是路政管理永远不变的话题。所谓治理超限运输,就是路政部门对货车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的一项工作。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回顾一下我国货车治超政策历史。
第一阶段:治超启动(上世纪80年代末—2000年前)
1997年7月,《公路法》颁布实施,超限超载运输管理首获法律保障。各省随即掀起一次“治超”高潮。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00年—2008年)
2000年4月,《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施行,从当年4月起再次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治理。2006年以后全国许多省市结合计重收费,逐步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综合治理超限超载。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2008年—2010年)
李盛霖(时任交通部部长):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常态治超(2011年—2016年)
在此阶段,在2008年全球及国内经济下行背景下,国家基于经济发展需要,没有特别刮风、大张旗鼓,治超进入常态化。
第五阶段:长效治超(2016年9月21日—)
以交通部2016第62号令颁布实施为节点,国家确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总结过往治超教训及经验,出台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从双超产生的全链条进行治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
解读“交通部2016第62号令”
该规定于2016年8月18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2017年11月24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严格规范治超执法检查和处罚行为,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联合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国外治超知多少?
美国
除了立即卸载货物外,司机和所在公司将面临双重罚款,这在很大程度让多数公司主动放弃了超载。
日本
超载车辆一经查处,将立即扣留或替换其他车辆进行运输,在罚款方面,日本实行的是“一超三罚”的制度,开车的司机不仅要受罚,连这趟货的货主、司机所在车队也要一起受罚。
德国
第一次超载被查,驾驶员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第二次超载被查,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一年内如果被发现超载运输3次以上,驾驶员将会被吊销驾驶执照,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
最后,不妨看一段视频:
稿件来源:浙江公路与运输
监制:马吉玉
责编:张亚骄
编辑:李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