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联合发布
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
通知细则如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
2.主要内容
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规定执行。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招用人员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5.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联系电话
市 直:0633-8866212 8866156
东港区:0633-3662087
岚山区:0633-2612618
莒 县:0633-7962836
五莲县:0633-7986073
经开区:0633-8351876
高新区:0633-2225882
山海天:0633-8316550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1.适用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主要内容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2)特困人员毕业生;(3)孤儿毕业生;(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6)残疾人毕业生;(7)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介绍就业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等。困难家庭毕业生身份、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5.申报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具体流程各区县可进一步优化制定。
6.联系电话
市 直:0633-8866235
东港区:0633-3663332
岚山区:0633-2662615
莒 县:0633-7962839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新业态平台或依托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
2.主要内容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高于100元的按照 100元的标准执行。
新业态平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新业态平台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务(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登记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5.申报流程
新业态平台或依托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咨询电话
市 直:0633-8866028
东港区:0633-3663368
经开区:0633-8350070
高新区:0633-2225882
山海天:0633-8316551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
2.主要内容
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不再执行《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日财社〔2019〕26号)等文件中有关“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规定。
家政服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均可按规定申领补贴,不再执行《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日财社〔2019〕26号)等文件中有关“定点商业保险机构及政府采购招标产生”规定。
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家政服务机构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 (服务)协议等。
5.申报流程
家政服务机构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联系电话
市 直:0633-8866033
东港区:0633-3663368
岚山区:0633-2612615
莒 县:0633-6208599
五莲县:0633-798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