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揭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16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揭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揭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产生揭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揭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通过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九、票决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1年12月16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是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人;
四、我市选出的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六、曾任本市领导的正厅级老同志;
七、出席政协揭阳市委员会七届一次会议委员;
八、中央、省驻揭处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
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翔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16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高翔同志辞去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高翔同志的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16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许剑芒同志的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辉同志的揭阳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叶明文同志的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黄少斌同志的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卢洪涛同志为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锦泉同志为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晓平同志为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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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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