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注重姓氏,以姓氏为自己的根基和归属,但是中国人也注重名字,因为名字才是自我的存在。
“名”的概念极早,在原始氏族社会就已经出现了。《说文解字》云:“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这种“以口自名”的名,其实是相当于今天的乳名。
自古以来,中国人很讲究命名,而命名的出发点与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已知的商代社会迷信盛行,社会生活十分单纯,人们都以生日命名,最突出的就是商王几乎全以天干为名,如盘庚、武丁、帝辛等。
周代建立,礼制规范,如何命名也有了许多规定。如《左传·桓公六年》所说:“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即以出生时的情况命名为“信”,以道德品行命名为“义”,以某一物的形象命名为“象”,借用某一物体的名称为“假”,取婴儿与其父相同之处命名为“类”。如孔子的儿子出生时,鲁昭公赠送一条鲤鱼,孔子即为儿子命名为孔鲤。
秦朝开始规定名字必须避讳,秦始皇名“政”,于是当时的“正月”被改称“端月”(另有雍正平声说)。汉代避讳制度进一步发展,汉武帝名“彻”,侯爵中最高级别的“彻侯”被改为“通侯”。
汉昭帝即位后,马上把自己的姓名“刘弗陵”改成了“刘弗”。汉宣帝原名“刘病已”,两字都是生活中常用的字,所以继位之后,改为“刘询”。政绩斐然的昭、宣两帝改“复”为“单”,使得单名拥有大量拥趸。上行下效,自此,单名渐渐成为西汉的主流取名方式。
王莽新政,实行“托古改制”,在律法中明文规定不许用双字名,也就是禁用“复名”。新朝虽短,但单名制度被落实得十分彻底,所以被后来的东汉继承了下来,流传到三国时期,因此一部《三国志》,人物几乎都是单名。
到两晋南北朝,因单名重复太多,复名又兴盛起来。由于士大夫们推崇天师道,人们取名喜欢用“之”字,如祖冲之、王羲之、王献之、顾恺之、裴松之、刘牢之、颜延之、寇谦之;其时又因佛教盛行,命名又多取佛语,如王僧辩、王僧智、柳僧景、柳僧习、崔僧护、崔僧佑。以后数代,取名均受时代影响。
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名,而且有字,字由名演化而来,所以统称为“名字”。如果说名是一个人的标志符号,字则是这个辨识符号的辅助和扩展。国学大师章太炎在《国故论衡》中说:“人生幼而有名,冠而为之字。名字者,一言之殊号。”此意说明,名与字在叫法上虽然不同,但却指向同一意义,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
古人取字始于周代,“冠而字之,敬其名也”。班固《白虎通德论·姓名》进一步解释道:“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具体地说,人幼年时(通常出生三个月后)父母为其取名,代表获得家庭身份。在成年礼(男冠女笄)上,三加冠后,还需要请尊长为其取字,代表社会身份。之后,人们便呼其字,不复称名,以示尊重。唯父母尊长可“直呼其名”。
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于谦称、卑称。或上对下,或长对少,“父前子名,君前臣名”;而字则用于同辈、同事和身份相当之间互相的称呼。直到近代开始提倡一名制度,字才逐渐取消。从历代的取字情况看,名与字有密切关系,也可以说是“因名取字”,古人称“名之与字,义相比附”,这“义相比附”正是取字的一条原则。
名与字存在着同一关系,其特点就是字因名而生,《白虎通德论·姓名》:“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若名赐字子贡,名鲤字伯鱼。”名与字相对应,归类起来主要有三种。
一、含义相同、相类。
相同:名与字为同义词或近义词,字对名是进一步的说明,二者相辅相成。
春秋时期,孔子弟子宰予,字子我,予、我意同。又有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说文解字》:“渊,回水也。”故古文,“渊”亦写作“图”。三国诸葛亮,字孔明;十六国后凉吕光,字世明,亮、光和明均意同。北宋欧阳修,字永叔,《广韵》:“修,长也。”《说文解字》:“永,长也。”修与永,意思相近。东汉张衡,字平子;北宋寇准,字平仲,《周礼》注曰:“衡,平也。”《说文解字》:“准,平也。”衡、平、准三字意近。
相类:名与字在某一方面相类,思甲而能及乙,达到两者的联系,也可以说是并列关系或从属关系。
三国孙策,字伯符。策与符,初皆为竹制信物。西晋学者崔豹,字正能。《说文解字》:“能,熊属,足似鹿。”豹与能在古文中都指野兽。
西晋诗坛代表人物陆机,字士衡,机和衡同为北斗七星中的星名。医圣张仲景,名机,机为星,景为日。唐代诗人孟郊,字东野,《尔雅》解释:“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即远郊。明代画家仇英,字实父,英指花朵,实即果实。
二、含义相反、相对。
含义相反或相对,即“对文”,名与字是反义词,却可以相反相成。
孔子弟子曾子的父亲曾点,字皙,点本义为斑点,即《说文解字》的“小黑也”,《说文解字》又有释:“皙,人色白也。”三国吕蒙,字子明,《周易·蒙卦》朱熹注曰:“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
字对名在意义上进行说明补充,一可使名字向递进的意思发展,二可使名的意思表达得更加完整。
孔子名丘,字仲尼,丘即山,孔子出生于尼山。刘基字伯温,谥号文成,浙江温州文成县人。西汉文学家司马相如,字长卿,致敬赵国上卿蔺相如。北宋书法家、文学家黄庭坚,字鲁直,其父黄庶很仰慕北宋大臣鲁宗道。
三、含义相关、相协。
名、字义相协成文,即通过引用典籍、经卷、诗文用典或名句,使名、字意思浑然一体。
赵云字子龙,《易经》:云从龙,风从虎。唐代陆羽字鸿渐,《易经》: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李商隐字义山,《史记·伯夷列传》载武王伐纣,商末两位王子伯夷、叔齐于途中阻挡,武王不听,二人便隐入首阳山,“义不食周粟”,最终饿死山中。
古人除取有名、字外,一般还取有号。广义的号,种类很多,包括帝王的庙号、谥号、尊号,宗教人士的法号、道号,还有个人的谥号、绰号。狭义上的号,即一个人除了名、字外,自己另取的一个或多个名号,故又称为“自号”“别号”,以区别于他的名和字。
人始生三月而有名,及冠而取字,字与名要相互呼应,但在取号上却可以与名、字无关,毫无束缚。取号的用意是个人的一种自我表述、勉励、主张,用途是在社会交往中供大众称呼所用,也就是给自己一个更为鲜明的标注。
号比名、字出现得更晚一些。战国时期才出现了一些隐没姓名只留下别号的人,如鬼谷子。至魏晋时期,别号之风渐开,如西晋医药学家葛洪号抱朴子,取“抱朴归真”之意;东晋陶渊明辞官后因宅前种有五棵柳树,自号五柳先生。时至唐宋,取号已经成了文人学士惯常的做法,这与唐宋以来的文学发达不无关系。
二字号、三字号和四字号是最常见的形式。二字多有“翁”“叟”等字,三字多以“子”“生”“人”等结尾,四字多含“先生”“居士”“道人”“山人”等组词。称呼他人的别号,又是比称字更为客气、委婉。中国人表示尊称的习惯,越是距离远,越显得客气,而号则是在所有称呼中距离其人最远的,这或许也是号显得洒脱随性的原因所在。
了解了中国人名、字、号背后的底蕴与文化,再来品味闽都名人的名、字、号,也别有一番意蕴。
林则徐字元抚,又字少穆,号俟村老人、俟村退叟、瓶泉居士、栎社散人等。其父林宾日仰慕福建巡抚徐嗣曾。
林旭字暾谷,号晚翠,“戊戌六君子”之一。暾,刚升起的太阳。
沈鹊应字孟雅,名字源于典故“南枝鹊绕”。《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雅,本意乌鸦。
黄幹字直卿,号勉斋,闽县(今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浦下村)人。幹,同“翰”,筑墙时支撑在墙两端的木材。
陈谨字德言,号环江,明嘉靖年间状元。子曰:“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谦虚者德性盛大,执礼恭谨。
林纾字琴南,号畏庐,译坛泰斗。《史记·乐书》:“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纾,解也。
(作者为福州市政协文史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