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一览表
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延长退休年龄,并在享受更高养老金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以下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的延迟退休年龄一览表。
一、普通企业单位职工延迟退休年龄
1、1956年9月30日之前出生的男性,延迟退休年龄至65周岁;195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男性,延迟退休年龄至67周岁。
2、1961年7月31日之前出生的女性,延迟退休年龄至55周岁;1961年8月1日至1964年4月7日出生的女性,延迟退休年龄分别为56周岁、57周岁、58周岁;1964年4月8日之后出生的女性,延迟退休年龄分别为59周岁、60周岁、61周岁。
二、企事业单位高温、高寒等特殊岗位职工延迟退休年龄
1、普通高温、高寒等特殊岗位职工的延迟退休年龄,与普通职工的延迟退休年龄相比,每工作1年可延迟退休3个月,最多延迟至70周岁或63周岁。
2、油田、矿山、海上石油等高温、高寒等特殊岗位职工延迟退休年龄,与普通职工的延迟退休年龄相比,每工作1年可延迟退休4个月,最多延迟至75周岁或68周岁。
三、部分农民工延迟退休年龄
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享受延迟退休政策: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已缴纳城市社保满15年,达到当地颁布的退休标准,可以延迟退休至55周岁。同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还可以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取得相应的养老金。
结语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延迟退休政策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也是国家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而做出的尝试。虽然延迟退休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但在社会转型期,仍需探索更全面、更公正、更适宜的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