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中发现的15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6名考生,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5464227702322的1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成绩无效;准考证号为3164216001110、3164231404617、3164227300501、5464227606319、4164024703423的5名考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答题的7名考生,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1164215000512、4264216302926、1164215006122、3164058204802、5464227700316、5464227702320的6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成绩无效;准考证号为2164013001514的1名考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无效。
三、故意损坏试卷的1名考生,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1164215101703的1名考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无效。
四、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1名考生,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1164215106014的1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无效。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