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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三审最新消息 劳荣枝被处决没有

发布者:刘熙
导读1999年7月法子英被逮捕。1999年11月,法院判决法子英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枪决。2019年12月1

1999年7月法子英被逮捕。

1999年11月,法院判决法子英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枪决。

2019年12月17日,情妇劳荣枝被捕

2021年9月,一审判决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对“鸳鸯大盗”双双落网实在是大快人心,能够顺顺利利的被依法处决也算是对得起死在他们刀下的7条人命了。

但劳荣枝这边却不乐意了,不仅在一审法庭当场翻供,判决结束后,对结果不满的她更是提起了上诉。

如今时隔一年,二审已经开庭了,结果尚未知晓。

可网友们却是坐不住了,为什么这种穷凶极恶的人还要二审?二审不就是为了改判吗,会不会无罪释放等问题被搬到了台面上来。

本案中,劳荣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的上诉理由是:程序违法、实行过限、没有排除合理怀疑,这符合二审法院受理的“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二审法院受理此案是合情合理的。

而大多数人对于二审法院的误解主要源于“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刑”这一规定,认为到了第二审程序,多和法官套套近乎就可以减轻刑罚,甚至无罪释放。

其实不然,法律不是儿戏。在以往的二审案件中,出现过改判的情况只有15%,而直接判无罪的更是少之又少。

二审不意味着改判,实际上二审更多的是为了程序的正义,是对出现的程序违法的补救,二审法院受理此案也为了是直面了劳荣枝上诉的“程序违法”和“没有排除合理怀疑”的问题。

二审法院希望这个案件在程序上不要有瑕疵,审判结果也更加让人信服。

值得注意的是,劳荣枝提出的第二个理由“实行过限”。主打一个“我干了,但没有完全干”的姿态,着实是耐人寻味。

劳荣枝在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其罪名和法子英的一模一样,且三个罪名都被判了死刑,是按照“共同犯罪”主犯来认定的。

实行过限一词的意思是指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劳荣枝只是做了一些“仙人跳”等行为,没有杀人想法,都是已经被枪毙的法子英要这么做的。

不同于一审中主打的“胁从犯”身份,强调无辜。这次她不再扯皮,直接承认了共同犯罪,不是为了脱罪而是减罪,反其道而行之,着实挺让人意外。

不光如此,此次二审审判中还有一个点被反复提出——证据。

法子英的供述里有很多关于他和劳荣枝实施的犯罪事实,。但法子英已然被审判,不可能通灵去问他事情真伪。这也就成了劳荣枝一方的突破口。

案件过分久远,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可能连劳荣枝本人都忘了,更何况办案20年前的人证呢。这种情况下,如果劳荣枝矢口否认证据的真实性,其证据的证明力就会大大降低。

更离谱的是,劳荣枝一方提出了“法子英案”中,法子英被疲劳审讯的相关情况。这并非狗急跳墙之举。如果证据能间接证明其供述为非法取得,那利用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可以将不利供述直接排除掉,证明劳荣枝有罪的证据就又少了一些。

同时, 别的证据由于年代较为久远等,证明力也打了折扣,这给了劳荣枝一方很大的勇气,其哥哥甚至在媒体平台嘲讽“判罪要讲证据”,企图扰乱舆论,这都将给检方带来很大的压力。

本次审判中,我们可以看出劳荣枝一方改变策略,主攻证据方面,从脱罪到减轻刑罚。

而二审仍未宣判,相信法律不会错怪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让子弹飞一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