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學而》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这句话应该不用解释,中国人应该人人都懂。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鸟巢大屏幕上就把这句话播放出来,作为中国对全世界打招呼的一句开场白。只要是朋友来了,就应该载歌载舞。“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朋友来了有好酒”,这是中国人的待客之道。
不过,经典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你可以从当今时代的语境去理解,也可以回到作者的时代去揣摩。由于作者本人并没有给出注解,所以后人都是各取所需。在当时可能大家都一听就懂的话语,到了后来就莫衷一是了。不过好在是汉字记录的信息,只要文字不灭,我们就能尽量刨根问底。
前面我分析了“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其重点是什么?是“向老者学了礼之后,有规律地去练习、实践,这就像举行‘说祭’得到神灵回应一样内心喜悦”。这里面重点讲的就是“禮”。那么,我们再来看第二句。表面上是讲待客之道,似乎也是讲“禮”,其实是讲“樂”,这一点恰恰是直接点明的,不像第一句还得分析理解以后得到。过往的学习经验中,老师都会告诉我们“不亦樂乎”中的“樂”就是”快乐,这种解释主要源于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当然,由于时代变迁,读音变化很大,不管是读“yue”、“le”或“luo”,这个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主体意思用哪个比较合适,更符合孔子、儒家在当时的主张,门人们把这句话放在第二重要的位置,想要表达的主体思想是什么?这才是关键。
按照前面对“說”的解释套路,这里的“樂”,就是“禮樂文化”中的这个“樂”,就是音乐。“樂”是与“禮”并列的国家基本制度,在所有的重要场合都会用到。“樂”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禮”的要求和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樂”是由各种乐器和乐队人员组成的,跟西方交响乐团是一样的。由编钟、编磬、琴瑟、笙簧等等。乐队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的,必须是要在重要场合,比如冠礼、婚礼、祭祀、献酋等等。孔子的时代是“禮崩樂壞”,都不按规矩来。儒家的倡议很简单:大家都按“禮樂”规矩来。
那么,“有朋自遠方來”怎么就是要用“樂”呢?如果从最低层次的礼制来看的话,如果是孔子的朋友或学生来看他,向他学习,他就请个乐队来吹拉弹唱?这肯定不是的。那如果是朋友或学生来了,他自己抚琴一曲呢?这就合理了。孔子是通音律的,弹得一手好琴,至今还有“仲尼式”古琴。但仔细一想,如果孔子只是从这个层面讲“樂”,那就太肤浅了,放在这里也太轻了。那还能怎么理解呢?
破解之处就在原文“有朋自遠方來”这句话中。看起来一句大白话,但极有可能一直被误解。难道没有人发现,这句话里的“有”显得很多余吗?按孔子时代的语言习惯,和为了记录方便,用“朋自遠方來”五个字就足够表达了。为什么还得加一个“有”字?其实关键点就在这里。我们都知道“有”和“没有”,《说文解字》等文献都认为是和月亮有关系,这就是误会的缘起。在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孔子以后的大多数中国人,都没有机会见到甲骨文和金文,他们能看到的基本上就是“书同文”以后的篆书,所以对很多文字的本意失去了正解。
“有”这个字跟月亮一点关系都没有。中国人会用我“有”什么,来表示自己所获得、占据的事物。在孔子时代,或更早的时代,获得什么东西能让人觉得是“有”呢?看看金文的表达就知道了。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东西。这个太形象了。手里提着东西不就是“有”了吗?那提的是什么呢?不可能提个“月亮”吧?其实了解古汉语的人都知道,大部分带“月”字旁的字都跟月亮没有关系,比如“胖”“膀”“腿”等,说到这里已经很明显了,这里的“月”就是“肉”。文字的演变让“月”和“肉”混为了一个字。当一个人手里提着“肉”就是“有”了。现代人是无法理解的。其实也不难理解,在过去经济条件不好的时候,十天半个月吃不到肉你心里不难受吗?当然,如果仅仅是得到一块普通的肉就高兴成这样,那古人确实太肤浅了。这个肉和“禮”有关。周朝实行分封制,从天子、诸侯、士大夫,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国家体制中最重要的事就是祭祀,这种等级最好的体现就在祭祀中。尤其是祭祀宗庙祖先,这是诸侯最重视的礼仪。宗庙祭祀结束后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分祭肉。祭肉是祖先“享用”过的,能分到一块祭肉,是对自己血统和身份的认可。这就清楚了,“有”就是指“拥有祭肉”。设想一下在古时宗庙祭祀的时候,一众子弟侯在宗庙门口,眼巴巴排队等着分肉,彼此打招呼:“你有了吗”,“我有了”。是不是很有道理?
我们再来看“朋”字。
现在的写法就是两个“月”并在一起,如果按照对“有”的理解,就是两个“肉”并在一起,难道是“酒肉朋友”的意思?古人也太接地气了吧。只有看了金文和甲骨文以后,才恍然大悟,这个字和月亮、祭肉都没关系。所有这些字都在形象地指向一个意思:一个人拎着两串东西。是不是和拎着“祭肉”很像?说明这两串东西也不是一般的物品。现在普遍的说法,这两串就是商周时期的货币——贝币。古代以贝壳为货币,五贝为一系,二系为朋之范式。如《诗·小雅·菁菁者莪》中:“既见君子,锡我百朋”。货币自然就是好东西,但跟“朋友”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朋友是用钱换来的?或者说“朋友”之间的关系建立在金钱利益基础之上?从当今社会看,好像还真有可能。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把古人想得太低级趣味了。我们先看看甲骨文“贝”的字形。
这是一个极其形象的齿纹贝的图像。但是上面两串东西没有一点体现。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抽象符号。我们假设如果不是贝壳呢?还能是什么?
这是“玉”的本字。至少,从结构和造型上看,“朋”字里的两串东西更像两串玉,两串一样的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佩玉是一个人身份、地位和氏族的象征。两个人佩戴同样的玉,说明什么?说明这两个人的身份、地位相当。孔颖达曾说:“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意思就是师出同门就可以称为“朋”。为什么呢?因为只有身份地位一样的人才能成为同学。这个现代人不好理解,但在那个时代却是事实。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可能跟贵族子弟在同一个学校学习的。把“有”和“朋”两个字连起来,一个代表物,一个代表人,就是“有相当身份的人带着礼物来了”,从哪里来?“远方”。
“远方”是哪里?我们都知道是“很远的地方”。我们来看看这两个字的起源。
“遠”是会意字,表示迈开双脚不停地沿着大路走向目的地。
“方”的本意是“戴着枷锁流放的人”。流放的地方都远离故土,所以“方”就特指周边地区。商朝周边有“人方”、“鬼方”、“土方”等部落,周朝就统一称为“北狄”、“南蛮”、“东夷”、“西戎”。
综合起来,这句“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可以理解为:“如果周边地区的人按照中原礼仪,带着祭肉和玉来拜会,就应该奏乐欢迎,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感到快乐。”这正是“礼尚往来”的真实表达。想一想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上,中国人民用最盛大的歌舞欢迎世界各国的宾朋,不是对这句话最好的注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