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昌豫(石河子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坚持不渝的重要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为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正确指引,也为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乃至人类民主发展拓展了新的思想空间与实践视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中国之治的巨大优势,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为人民民主不懈奋斗的伟大成果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追求和实现人民民主贯穿党的奋斗历程,承载着党的初心使命。《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一直倡导和践行民主,历经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时期、星火燎原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民奋起的抗日战争时期、势如破竹的解放战争时期,终于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民主的伟大梦想,从而为形成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根本政治和社会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党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继建立和完善。全面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行使,彰显出社会主义民主的强大生命力和独特优越性,中国的民主大厦从此巍然耸立起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新征程。在这一时期,党领导人民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抵御西方民主化浪潮和苏联东欧剧变的冲击,为民主自信进行实践探索和体制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会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健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真正把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全过程、全方位地落到实处。可以说,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各方面的持续探索,将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了崭新局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的内在优势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代表何种阶级、阶层的利益,为何种群体服务是民主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定位,就决定了在我国享受民主权利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原则和核心价值。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归根到底就是要赢得民心、守住人心,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的主体力量推进各领域各层次民主政治建设。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拥有完整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其中包括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以及一系列具体制度安排;而且具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实践的各个环节,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内容与形式、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民主。
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保障人民权利行使和国家治理有效的民主。“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民主要管用,就必须保障人民权利行使和国家治理有效。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民主实现状况的“八个能否”标准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重要标准,这就为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提出了具体的衡量标准,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变,催生了诸多动荡源和风险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新形势、新征程、新任务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了诸多新要求,也带来了诸多新挑战。
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公共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自然包括对“美好公共生活”的追求。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新时代构建人民良善美好公共生活的关键路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建立与之配套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畅通人民民主参与的通道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中,需要在不同层级特别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活动中提高民众的参与率,增强基层民众的话语权。在政治协商会议活动中,需要优化党际民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各参政党派咨政建言的功能。在基层社会自治过程中,需要提升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在民主决策中的创议环节扩大人民的民主参与,在规划环节充分吸纳人民的建议,在合法化环节全面体现人民意志。此外,注重人民民主觉悟的不断提升。只有广大人民知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体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现人民权益中的优势,才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热情转化为积极的实践动力。
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充分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的迫切需要。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但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民主的制度结构、程序设计都是不同的。因此,不存在单一固定的民主模式,只存在共同价值规范下的多样性的民主探索。近年来,西方社会乱象丛生。从一些国家和地区频现的政坛恶斗到愈演愈烈的社会撕裂和政治极化,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到一些所谓“民主转型”国家陷入治理危机,西方“民主滑坡”和“民主倒退”的恶果屡屡出现。可见,人民并不能通过西式民主真正实现当家作主。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不仅回击了西式民主制度是“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这一有悖人民民主发展客观规律的错误论断,也打破了依靠“照搬照抄”发展人民民主的片面观点,从而为促进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作出了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因此,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是回应“西式民主”挑战的有力武器。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新型民主制度必将日臻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愿景也必将日益充分地得到实现。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