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82版)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4)尿素、复合肥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4.购买产品(LNG)
(1)交易标准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并作相应价格优惠调整,最终价格以确认函为准。
5.租赁房屋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二)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1.采购原材料
公司向西南油气分公司购买原材料天然气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阳石油分公司购买润滑油等材料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
2.委托代为加工其他产品
公司受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合成油脂分公司委托代为加工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采购LNG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石油分公司购买LNG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4.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LNG的合同均已签订,重庆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贵州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4日。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四川祥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车用尿素产品的合同均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西南油气分公司销售公司编织袋产品,签订的合同为框架合同,合同执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本期执行的为上年剩余订单;公司向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产品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四川祥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尿素、复合肥产品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销售尿素、复合肥产品以一单一议方式签订合同,目前已签订合同3份,执行期限分别为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2日、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5.租赁房屋
公司向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井分公司租赁公司部分办公用房的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采购原材料
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油气分公司是四川省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之一,为充分利用其天然气资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选择由西南油气分公司向公司供应天然气。
2.代加工产品
公司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代加工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有利于公司利用润滑油公司稳定的产品销售体系,提升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的产能利用率。
3.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四川祥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车用尿素(颗粒),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非管输液化天然气,向西南油气分公司、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向四川祥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尿素、复合肥产品,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中石化集团健全、规范的运营网络,扩大公司产品销量,促进公司发展。
4.购买产品及材料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石油分公司购买LNG产品,主要目的是拓展市场渠道,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阳石油分公司购买润滑油材料以满足生产需要。
5.租赁房屋
公司向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井分公司租赁公司部分办公用房,主要目的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对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6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度内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1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期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该关联股东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10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标识,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