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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俊林
导读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

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惠州市检察院会同惠州市教育局,就如何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等有关问题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则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清山,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少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则丰

会上,郑则丰副检察长首先传达学习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要求。毛少琼副局长就全市教育系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以及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开展预防性侵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作了简要汇报。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绷紧校园防性侵害安全工作“一根弦”,实施“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制度,把防范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筑牢青少年儿童防性侵的生理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三重门”,织牢防性侵工作体系“两张网”,即人防网和技防网,打好防性侵工作的“三张牌”,即严抓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完善预防性侵害协同机制。为在校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安全和谐的环境保障。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结合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从进一步健全联系通报制度、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法治进校园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清山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少琼

袁清山局长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市教育管理部门将认真学习“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

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识别和防范危险能力;

正面引导和纪律约束相结合,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落实教师行为准则“十要十不准”,切实加强预防性侵害的机制建设;

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联系,以近几年检察机关办理发生在全市教育系统的案件为反面警示教材,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杨宇检察长对市教育局在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既是上级的部署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和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对青少年儿童关爱、保护和法治教育的现实需要。

杨宇检察长强调,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市教育管理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梳理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儿童保护, 共同把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进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不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为全市中小学的法制建设、制度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