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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方法一般选择(企业最常用的成本核算方法)

发布者:陈原华
导读关注【本头条号】更多关于制度、流程、体系、岗位、模板、方案、工具、案例、故事、图书、文案、报告、技能、职场等内容,弗布克15年积累免费与您分享!以下是××工厂生产成本核算办法,供读者参考。生产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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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工厂生产成本核算办法,供读者参考。

生产成本核算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整个工厂的生产成本核算工作,加强成本控制,改进成本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范围。

工厂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第3条 责任。

工厂财务部组织采购部、仓储部和各生产车间通过会计核算归集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内销毛利、配送业务毛利、废旧物资毛利、零星加工业务毛利、直接材料用量差异、配套件用量差异、半成品用量差异、工装夹具差异、辅助材料用量差异、燃料动力用量差异、直接人工费用差异、变动制造费用差异、固定制造费用差异等产品(或半成品)内销毛利。

第2章 成本计算依据

第4条 生产车间成本核算依据。

1. 各生产分厂生产车间按月报送的《工段完工产品数量统计表》、《工段物料投入产出表》以及《工段完工转出产品可控成本计算表》。

2. 采购部按月报送的《物料成本差异计算表》及《内部利润表》。

3. 仓储部按月报送的《内部利润表》。

4. 各生产车间按月报送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和《内部利润表》。

5. 通过工厂财务部核算的工厂生产部和工厂工艺技术部发生的生产费用。

6. 应由工厂承担的内部索赔费用。

第5条 生产成本还原依据。

1. 各生产车间按月报送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和《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构成比例计算表》。

2. 工厂生产部根据技术中心的产品设计和工艺规程编制的《产品生产物料构成明细表》(BOM)。

第3章 成本计算方法

第6条 各生产分厂生产车间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办法。

1. 计算本月完工转出的车间标准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n为车间完工转出产品的品种数量,j为车间可控的成本项目数量,具体包括直接材料(构成产品实体并已纳入BOM管理的各种物资)、配套件(由工厂外部配套、构成产品实体并纳入BOM管理的各种物资)、半成品(由工厂内部配套、构成产品实体并纳入BOM管理的物资)、工装夹具(不构成产品实体由产品生产消耗的各种物资)、辅助材料(构成产品实体但未纳入BOM管理的各种材料,下同)和直接人工费用(生产车间发生的人工费用)共六项,下同。

2. 计算月末在制品的车间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n为车间月末在制品的品种数量,j为车间可控的成本项目数量,具体包括直接材料、配套件、半成品、辅助材料和自制半成品(完工未转出部分)共五项,下同。

3.计算本月投入的车间可控标准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4.计算本月投入的车间可控标准成本差异,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本月投入的车间可控标准成本差异原则上应按车间的成本项目分项计算。

5.分摊每种产品的标准成本差异,其计算办法如下:

(1)每种产品应承担的直接材料、配套件、半成品的标准成本差异原则上应按照“统计到的差异直接附加到相关产品”和“未统计到的差异按各产品的分项标准成本分摊”的办法进行分摊,其计算公式如下:

(2)每种产品应承担的其他标准成本差异原则上应按照各自的标准成本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如下。

6.计算每种产品的车间可控实际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7条 各生产分厂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办法与生产车间的产生成本计算办法相同。

第8条 财务部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办法。


1.计算每种产品承担总厂费用后的实际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直接材料、配套件、半成品可按其分厂实际成本比例分摊,其他成本项目可按定额工时比例分摊。总厂部发生的各项材料费用也应承担其材料成本差异,其具体金额可由采购部进行按月统计。

2.计算每种产品所耗原材料的实际成本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m为该产品生产应领用直接材料的品种数量,具体由BOM确定。

上述办法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总额与采购部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差额,原则上应再按各产品的已分配材料成本差异的比例进行调差;国外配套件的材料成本差异可根据各分厂按月统计的耗用金额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办法进行。

3.计算每种产品调整原材料成本差异后的实际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4章 成本还原办法

第9条 工厂生产成本还原办法

1.计算每种半成品的实际成本构成比例,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2.计算每种半成品的实际用量差异发生率,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某半成品的报废损失由消耗该半成品的分厂根据各车间的生产统计报表按月进行汇总。

3.还原每种产品(或上分厂转入未用半成品)直接材料和配套件项目(不含半成品)的实际成本构成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m为该产品生产应领用半成品的品种数量,具体根据BOM由最上层开始计算;n为该半成品在BOM的级次减1。

4.计算每种产品调整配套件内销价差后的实际成本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j为不含配套件、半成品的其他成本项目;m为某产品所耗配套件的种类数量,具体由BOM确定。

第5章 附则

第10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归财务部所有。

第11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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