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出口发票有两类:一类是监制岀口发票;一类是形式岀口发票。
监制出口发票。这是老式的税局印制的出口发票,是从税务局领取的空白格式,一般用软件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上线后,取消了监制岀口发票,己被增值税普通发票取而代之。岀口企业在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以FOB金额为依据,用客户的外文名称填写,备注包括成交方式、汇率、运费保费、提单号、合同号等必要信息。主要用来确认出口收入和申报退税。
形式岀口发票,俗称“商业发票”,也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是指在货物未成交前,买方要求出口商卖方按照拟出售成交的产品单价、数量、总金额、付款方式、包装、交货期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以供进口商向其本国金融或外贸管理当局申领进口许可证和核批外汇使用,是一种非正式发票。
形式发票是一种自制型的发票,不同企业有个性化的格式。形式发票的必要内容包括货物品名、数量、成交价格方式(FOB、CFR、CIF等)、装运期、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公司详细银行资料等。形式岀口发票可作为数量化的报价、作为销售确认,也可让买方申请办理输入许可、外汇许可和开立信用证。
在实操中,现行文件没有再把形式出口发票,列入岀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内容,因其在岀口业务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反映详细交易信息,多数税务机关在退税业务核查或评估时,要求出口企业提供形式岀口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