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说一句话,要想和谁绝交,那么就借钱给他吧。但我还是相信人的交情和诚信,结果碰的头破血流。
三十多年前,一位邻居借了我五百块钱,此后跟没事人一样。我等了几年只好跟他要,他一拖再拖。后来我们各自都搬了家,我也懒得要了。因为八十年代末的五百块是我一年的工资,放到现在只是我月工资的零头。
十年前老公的同事因做生意,来家借了两万元。后来生意不做了,也见不着人了。打电话不接,去家里不开门,犹如人间蒸发了一样。
还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建筑小老板,借二十万元并承诺付息。我想反正钱闲着,借出去帮了朋友,自己也没啥损失,何乐而不为。哼哼,又是肉包子打狗,半年后就不付息了,催还款,两字:没钱。诉诸法律,一查,他的名下竟然无车无房无存款,连婚都离了。
我怎么就不长记性呢?是我太傻还是太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