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老师(17年经济法基础授课经验)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PS:进口不征
2.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二、征税范围和税目
征税范围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类,共计 5 大类,各税目的征税对 象包括原矿或选矿。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视同销售,应当按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 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三、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其中对地热、天然卤水、矿泉水、砂石、其他粘土、石灰岩等6种应税资源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其他应税资源均采用比例税率。
其中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铀、钍、钨、钼和中重稀土采用的是规定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办法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1)应税产品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 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3)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 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④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1 -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⑤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产品的数量×适用定额税率
五、税收优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2)煤炭开采企业因 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 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六、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应税 产品的当日。
(2)税务机关征收管理:
海上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征收管理。
(3)纳税地点:
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
(4)纳税期限:
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2022年7月2日星期六16:01 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