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电发票来了
2022年7月8日,在国税总局湖北税务局官网,发布了一则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自2022年7月18日在湖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可以接受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为了落实为落实的要求,文中指出:
(五)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2年2月以来各地疫情反复,为了更好地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北京,深圳,山东,浙江,江苏、四川6月21日起开展了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2022年7月18,在湖北、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河北省、重庆市、陕西省9地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受票试点再扩围,至此第一批6个省+第二批9个省,合计15省开展了全电发票的受票试点。
受票试点的发票主要来自“呼和浩特市、上海市、广州市的部分地区及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这是基于在2021年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呼和浩特市、上海市、广州市的部分地区及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二、全电发票的进程史
1、电子普票发展:
1)2012年年初在北京、浙江、广州、深圳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2) 2013年4月1日起自施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迄今为止,电子发票发展已有10个年头了。
3)在2020年国家印发的《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中,明确指出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所谓的电子原件是“开票系统开出,没有经过任何修改的、格式为PDF或ofd的电子源文件。”
2、电子专票发展:
1)提出推行电子发票:
2017年,国税总局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597号(财税金融类26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中提到在成功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基础上,再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 首张电子专票开出
2020年9月1日,中国第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票,在宁波市税务局正式开出。
3)试点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
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4)电子化全流程处理第一张符合标准的专票
2022年4月,国网乐清市供电公司成功实现电子化全流程处理全国第一张符合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5)全电发票试点:
2021年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呼和浩特市、上海市、广州市的部分地区及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6)开展电子专票受票试点
2022年6月21日,第一批6省试点专票受票,2022年7月18日,第二批9个省试点专票受点。
三、全电发票票样汇览
四、全电发票全面推广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新版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即电子发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
2、国家税务总局宣布,陆续在全国36个地区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3、2021年9月15日,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局长王军在会议上发言: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代表着以票控税、以数治税时代到来。
4、2022年1月1日起,各地税局陆续发布通知取消“核定征收”,代表着核定征收时代的结束。取消核定征收很大一个原因是基于发票的管控越来越全面,尤其是随着全电发票的推开,大数据系统构建、财会从业人员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全员普税、电子档案等等,我国的核算系统已基本完善,资金流、数据流、信息流等等基本都形成比较清晰的大数据网,取消核定征收是趋势,同时也是打击税务违法、钻法律空子的行为。
全电发票的普及,极大的净化了经济环境,对构建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起到了极大的支撑、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