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甲方位于 市 区 街道
小区 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使用面积 平方米。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30%的违约金。
-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 整年 结算,每年月提前1个月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 元 大写贰仟陆佰元整元(年)租金。
- 乙方租赁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所欠费用。
- 乙方 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退还押金。
- 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车库。不得改变车库结构,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车库结构以及配套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 甲方保证该车库无产权纠纷。
- 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车库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