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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书籍大全(服装面料知识最全的书)

发布者:王夕明
导读书籍和衣服,看似毫无关联,其实不然,且听我细细道来。有人喜欢买书,有人喜欢买衣服。买回来的书只有读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买回来的衣服只有穿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衣服;书转换为智慧了,才可称作“

书籍和衣服,看似毫无关联,其实不然,且听我细细道来。


有人喜欢买书,有人喜欢买衣服。

买回来的书只有读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买回来的衣服只有穿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衣服";书转换为智慧了,才可称作“黄金屋与颜如玉”,衣服衬托出美了,才可称作“红花配绿叶”。

有人喜欢把买来的书放在书柜里,从来都不读,那么买来的书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只是一个装饰品,更严格地讲,它如同“水中月镜中花”,和一包厕纸的区别不大。

有人喜欢把买来的衣服放在衣柜里,从来都不穿,那么买来的衣服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衣服”,只是一个附属品,更确切地讲,它堪比“皇帝的新衣”,和一双臭袜子亦无区别。

租书。城市、社区与村落,随处可见的图书馆、书店、24小时自助书店,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租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书,租书好处是设定还书时间,逾期不还者,经济制裁或者信用制裁,如此,设立门槛,反而让租书客读完一本书的概率大大提高,如此,我国的全民阅读率亦有提升,所以“书非借而不能读”的说法大大的有道理。

租衣服。某君,约会,租一奔驰,另租鲜衣,装扮成成功人士,毕竟“人靠衣装马靠鞍”,如此,女友成,谈婚论嫁,拍婚照,有人喜欢买一套婚纱照,置自家大衣柜里,没事观瞻观瞻,然后扭着长胖的腰肢懊恼地走开,顺势还要踢一脚地板上玩耍的狗崽崽,而某君不然,租婚纱,照完乐颠回家;婚后小俩口日子渐红,又遇一天大之机,租高档西服,一手拿华子,一手执名片,弯腰递出,生意谈成,庆功,租演出服,场景和谈成生意的某君穿着租来的西服给生意伙伴表演一样,谈成生意的某君回家看着自己当年租着鲜艳衣服追求成功的那位穿着租来婚纱一起拍婚纱照的爱人,但觉人老珠黄之嫌,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终于,在外租了一面旗帜,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芸芸。

关于偷书。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面对别人对其偷书的质问,喃喃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鲁迅所著的《孔乙己》里“窃书不算偷”的典故。儿时读来,互相取笑,同学之间偷书竟然成了日常,互相都以“窃书不算偷”为挡箭牌,逼不得已之下,班主任出手,严谨偷书方可止住。后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硕士研究生从自己工作的某北京高校图书馆陆续“拿”走近400套古籍,这些书多为清代、民国时期古籍,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极为珍贵的善本,经在古旧书网站上拍卖,卖得百余万元。在此不谈其法律意识之淡漠,只让人觉得悲哀的是,偷书不是为了收藏和阅读,居然是为了谋取利益,恐怕这个就像爷爷从小说我一样:“书都念到裤裆里面去了”。

关于偷衣服。偷衣服属于盗窃公共财物,是犯罪行为,有些奇葩小偷,偷了衣服穿几天又还回去,衣主人居然发现不了,照样洋洋得意穿着失而复得的衣服招摇过市,不知是庆幸还是悲哀,姑且略过不谈,偷衣服的人中,最令人厌恶的是那内衣癖者,拿回家收藏,衣冠楚楚的禽兽,何其悲哀,和其让人反感,可令人哭笑不得的却是盗窃罪需根据盗窃数额来判断的,好家伙,这如何作价,真让人哭笑不得呢。

电子书。自媒体时代,书也以一种新的流量方式进入人们视野,或排队,或地铁,阅读器、手机读书软件五花八门,随时随地进行碎片化阅读,电子书其实还是书,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它让书有了横向的拓展空间,当然,喜欢读书的人还是喜欢纸质书的感觉,与电子书相比,纸质书如同结婚照,毕竟愈久弥坚,而电子书就像一场网恋,终究昙花一现

直播带货卖衣服。一顿神侃,随时随地都可以买衣服,只要下单就行,坐个地铁就可以把衣服买了,喝个咖啡也可以买上自己心仪的衣服,试穿不好看,还可以退货,相当便捷和自由了,但是,亲,你难道不觉得,逛街在实体店买衣服带来的踏实感比起直播带货带来的快捷感,实体店买衣服您就是中国大妈,说走咋就走啊,风风火火闯九州啊,直播带货您就像个非洲土著,心中默数着一二三扔出握了很久的长矛,结果连根毛都扎不到。

所以,买书回来盖个章,只表示对这本书有了财务所有权,把书放进脑海,才有了智慧所有权。买衣服回来,放在衣柜,标签都不摘下,快递盒子还没打开,这只表示你拥有了她,并不是表示你使用了它,这也是一种现代化的悲哀,不是吗?

读书与穿衣,形影不离,书只有读了才是书,衣服只有穿了才是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