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于《揭阳日报》
揭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积极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改革目标
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主要措施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筒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
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以下筒称《课程标准》)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科目的考试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计算机辅助考试、面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6门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学3门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实行理论加实践考试的方式;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平时体质健康检查加现场测试的方式。
4.考试时间。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体育与健康的项目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中三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中三年级上学期末完成;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笔试)、化学(笔试)、生物学(笔试)和地理9门科目考试,安排在初中三年级下学期进行。
5.成绩呈现。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
录取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等10门科目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按权重折算后中考总分87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100分;历史、化学各80分;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各60分;体育与健康70分。
物理、化学、生物学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
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以等级形式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各科满分值均为100分,根据原始分数转换为合格(6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揭阳水上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