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自然人支付的这些款项,你知道哪些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市场当中,很多情况下企业都会和自然人之间产生一些业务,产生业务之后企业就需要向自然人支付款项。而这些常见的支付行为,你知道需不需要企业代扣代缴呢?
1:企业向自然人支付劳务报酬
需要。公司作为报酬支付方,有义务履行扣缴个税。
2:企业向自然人支付运费
不需要。货物运输发票不预征个人所得税之后,企业就不需要了,需要自然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3:企业向自然人支付材料销售费用
不需要。销售行为,是属于个人经营所得,企业没有代扣义务,需要自然人自行申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4:企业代为支付自然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费
不需要。股权转让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该是受让人,企业没有义务。
5:企业向自然人股东支付股东分红
需要。企业作为支付方,有义务代扣代缴股息分红个人所得税。
6:建筑总包方代为支付分包方工资,但具体发放对象和金额由分包方确定。
不需要。支付对象和金额由分包方确定,则扣缴义务人为分包方。
7:企业向自然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认定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不同税局对这笔费用认定不同,有些税局认定为偶然所得,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而有些税务局认为违约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范围,就不需要。所以这个要看当地税局如何认定。
8:企业向自然人支付出差补助
不需要。符合条件的出差补助是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9:企业向客户支付礼品款
需要。企业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需要代扣代缴的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更多财税相关内容以及企业税务筹划,详情可关注咨询——《伊河谈税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