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适用于企业HSE管理,全文可直接复制
1 目 的
为规范公司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综合管理。
(2)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检查监督。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4设备设施管理
4.1 设备设施验收
新购置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制造厂家、本部门有关人员参与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
4.2 设备设施安装
(1)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承包商承担安装。施工方案要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2)设备设施安装后按规定进行设备调试,并达到完好要求。
4.3 设备设施试运行
(1)施工承包商编制试运行方案,该方案须通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2)设备设施试运行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保运。
(3)压力容器等设备试运行前,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
4.4 设备档案管理
(1)各使用部门建立完善所辖区域的设备设施档案。
(2)设备进行调拨时,档案随设备调拨。
(3)设备报废时,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4.5 设备使用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配备必要的检查维护工具,进行使用性能及安全性能测试,为设备和操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特种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包括登记、检验、注册、备案等。
(3)设备使用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设备不允许超温、超压、超期、带病、超负荷运行,在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优先保证安全。
4.6 设备运行
(1)使用部门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记录,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所辖设备实施日常维护保养,达到完好状态。
(2)使用部门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在用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检验、试验、鉴定。
(3) 设备设施联锁报警管理,使用部门对连锁、报警装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联锁、报警装置不得随意拆除。需要拆除的,按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执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7 设备报废
按照《拆除报废管理制度》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4.8 设备完好管理
(1)设备使用部门应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巡检,发现不完好设备及时进行处理。
(2)设备使用部门对暂时处理不了的设备缺陷,应登记在案,注明设备缺陷发现时间、内容及采取的措施等。
4.9 现场管理
(1)设备所在区域的现场管理归使用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归生产部负责。
(2)设备使用部门应对生产区域设备设施进行划分,落实责任制,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做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
“一平”:地面平整;
“二净”:门窗玻璃净、四周墙壁净;
“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四无”:无垃圾、无杂草、无废料、无闲散器材;
“五不缺”:保温油漆不缺、螺栓手轮不缺、门窗玻璃不缺、灯泡灯罩不缺、井沟盖板不缺。
(3)使用部门要对责任区定期检查。
5 附 则
(1)本制度未尽事项及执行国家、地区或公司相关规定;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