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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改革新方案(江苏高考政策变化史)

发布者:丁龙
导读江苏新高考方案日前已正式公布,与现行方案相比,到底有哪些变化之处,为什么要做这些改变,这些变化又意味着什么?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权威专家,针对新方案变化做出详细解读。变化一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变化现行方案中学

江苏新高考方案日前已正式公布,与现行方案相比,到底有哪些变化之处,为什么要做这些改变,这些变化又意味着什么?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权威专家,针对新方案变化做出详细解读。

变化一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变化

现行方案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必修科目测试和选修科目测试,新方案则将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除了名称上的不同,考试内容和要求也不相同。现行方案规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也就是必修科目测试包括五门。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 、A、B 、B、C、D六个等级。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新方案合格性考试则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合格性考试成绩体现为“合格”、“不合格”。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解读:为什么合格性考试科目增加到14门?

合格性考试目的是检查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涵盖高中课程方案中所有科目。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数外科目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虽然和现行方案中的必测科目相比,门数增加了,但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而且成绩长期有效,对学生而言负担反而有所减轻。

变化二

分值变化

现行方案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新方案高考总分变为750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解读1:为什么选测科目由等级呈现变为由分数呈现?

现行方案中统考总分为480分,由于总分偏低,造成分数相当密集,区分度低,选测科目以等级呈现,考生必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方能投档;计入总分的只有语数外三门,容易造成“一门失守全盘皆输”的结果。新方案总分值增加到750分,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以分数呈现,增加了区分度。物理、历史采用原始分计分,也体现了物理、历史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性学科定位,尤其是反映出物理学科在高考选拔人才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均衡了分值结构。同时,可以有效避免中学功利性“精准教学”带来的学生科学素养下降的问题。

解读2:为什么新方案另外两门选考科目采用等级分呈现?

由于另外2门选考科目有多种组合,具有不可比性,采用等级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由于试卷难度和选考科目学生群体的差异导致的不公平问题,让不同科目具有一定的可比性。通过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将等级转换成等级分,也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加性的问题。分数转换后,考生在相应科目群体中的位次不会下降,和现行方案相比,增加了区分度。在考虑江苏实际的同时,也更好地契合国家高考改革的精神。

变化三

科目设置不同

和现行方案相比,新方案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为“3 1 2”,不分文理,共6门。“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1门;“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这样的选科方式。现行方案则是“3 1 1”,“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测科目中选择1门;另一个“1”是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修科目中再选择1门。

解读1:为什么要设定物理或历史科目作为限定性选考科目?

这种安排延续了江苏现行方案的做法。

原因之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都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原因之二是将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专业(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学生根据选考物理或历史科目,分成不同的序列,再根据选科组合,按专业(类)录取,让同质考生有了可比性,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原因之三是,符合高校录取实际需求。根据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列出的92个本科招生专业类中,有59个专业类需要学生选择物理,而如果学生在选测科目中选考物理,可以报考的专业类有87个,占专业类总数的94.56%。

原因之四是,符合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情况。限定物理、历史之后,选考科目组合相对较少,中学办学的硬件条件、教学组织、师资队伍等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基础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合理配置。

原因之五是,学生在高中阶段还没有形成非常明确的专业倾向,且不能完全从理性角度进行科目选择,因此,在高校对专业选科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对物理或历史科目进行限定性选科,可以明显体现高校的专业培养方向,也可以引导学生提前规划个人生涯发展。

解读2:为什么要增加一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测科目)?

按照新方案,学生在选物理或历史后,还须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比现行方案中2门选测科目多了一门,这样理论上就会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的8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也可以较好地满足高校不同学科专业人才选拔的个性化要求。

变化四

录取方式变化

新方案是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也就是高校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进行投档,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现行方案则是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分物理、历史以院校为一个招生单位进行投档,然后再按照专业进行录取。

解读:使用“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方式有什么好处?

一是可以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类),也可能是多个专业(类),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符合条件的考生,院校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类)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志愿和最终所录专业(类)的契合度。

二是可以进一步提高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满意度。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