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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学校地址(广州房地产职业学校)

发布者:王夕华
导读业主质疑为何名校直属变挂牌据谢先生反映,他于2020年在绿地杉禾田购买了一套房产,单价3.6万元/平米,总价接近450万元。“项目有近一半的土地用于配建中小学,实际容积率超高。”而让他心动也正是这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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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为何名校直属变挂牌

据谢先生反映,他于2020年在绿地杉禾田购买了一套房产,单价3.6万元/平米,总价接近450万元。“项目有近一半的土地用于配建中小学,实际容积率超高。”而让他心动也正是这占一半面积的配套学校。

谢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招商当时宣传,小区将引进省级优质学位广附九年一贯制学校,并附有开发商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举办的签约仪式照片,和双方正式就引进广附九年一贯制学校达成的协议,这些都放在销售中心的显眼之处,自此成为杉禾田项目最大的亮点。

看到项目现场小学、中学正在建设,且已挂上了“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大学附属小学”的招牌,谢先生十分心动,“销售当时还称, 学校在小区红线范围内,杉禾田业主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子女均可优先安排入读。” 最终,谢先生决定购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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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宣传资料上,名校宣传元素十分显眼。

谢先生称,变数开始发生在去年,项目引进的广州大学附属小学在已竣工的情况下,移交时间从开发商一开始承诺的2021年3月一再推迟到6月、9月,直到12月依然没能移交。今年2月23日,有业主在教育局接待日中得知,杉禾田项目引进学校确认与隔壁小区配建学校同一校名,为“广大附中高新区实验小学”,分属不同校区。另外,配套学校并未红线范围内,业主小孩要与周边小区同等摇号入读小学、中学。

此消息一出,立刻在业主群炸开了锅。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涉及虚假宣传,“学校直属变挂牌”,并陆续向12345政府热线反映。

宣传资料上凸显名校元素

学位设置未写入合同

谢先生向记者展示的开发商宣传资料显示,在一份广州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的《关于绿地杉禾田花园引入广大附中办学的说明》中提到,该项目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于2019年在广州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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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盖章的《关于绿地杉禾田花园引入广大附中办学的说明》。

而在楼盘学校的宣传资料上,“12年公办广附”“提前锁定广附高中”“省重点名校广附九年直升”“预计明年开学”等字眼经放大加粗后十分显眼。但仔细看,页尾却有两行极不起眼的小字,写着“本广告之内文资料、图片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开发商保留最终解释权。本广告关于学校宣传目前已与广大附中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最终办学主体以教育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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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资料页尾有两行不起眼、不细看容易忽略的小字,写着“招生政策、办学主体以教育局公布为准”。

谢先生还反映,事关引进省级优质学校,“人户一致”可优先入读等承诺,可并未写进合同内,给后续的维权带来一定难度。

开发商:不存在挂牌说法

针对上述情况,开发商向记者发来一份《业主主要诉求回复》,里面提到,广大附中高新区实验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联合设立的,属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的分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在黄埔区教育局指导下办学,教学管理团队及师资部分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调拨,部分由黄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该学校属于广大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不存在挂牌的说法。学校名称均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命名。

另外,开发商提到,根据现有的政策满足“人户一致”的条件,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学校。按目前周边小区的适龄学生人数,应可入读该学校。

黄埔区教育局:

学校系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旗下

本年度开办小学一年级

记者还从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了解到,广大附中高新区实验学校属于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旗下的成员学校,由广大附中派出管理团队进驻管理。教学管理、育人理念与广大附中一脉相承。课程体系与广大附中义务教育系列完全一致。区教育局和广大附中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区内优质教育基地之一。学校师资队伍方面,广大附中选派出部分骨干教师,新进老师由广大附中挑选或招聘。通过区内选调、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师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区教育局提到,该校小学部本年度开办小学一年级,家长5月份可通过市教育局公办小学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校一年级招收服务地段范围人户一致(户籍地址与居住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人户不一致的广州户籍适龄儿童,按政策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纳入统筹安排,仍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关于初中招生,学校尚未移交,该校初中部初定2023年开办。在国家、省、市未出台新政策的前提下,预计该校可满足绿地杉禾田业主符合政策的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一年级的需求。

针对配建学校是否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的疑问,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则回复,小区的居住用地和学校用地是在同一个合同中出让,但是居住和学校各自独立用地,学校属于公建配套,建好以后应当移交教育部门。

律师:

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解除合同有一定难度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针对上述事件,业主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开发商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开发商属于虚假宣传,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作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损失。但廖律师也提到,在本案当中,业主想要解除合同可能还有很大的难度。“因为毕竟不是宣称有好的学校,最后导致没有学校,还没达到这种根本违约的状况,所以如果解除合同的话,肯定还是很有难度的。”

廖律师建议,业主在买房时通常考虑学位问题,稳妥起见购房前可向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开发商宣称的教育配套设施是否真实,最好要求开发商把相应的承诺注明到合同里面。“但现在很多开发商是不愿意做这种注明的,那就要保存好相关的宣传资料、销售录音,甚至微信聊天记录,保存好这些证据。”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