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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研招网(湖南大学研招网)

发布者:高夕
导读欢迎各位考生参加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模式,使用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方便全体考生顺利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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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考生参加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模式,使用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中心)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方便全体考生顺利参加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欢迎各位考生参加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模式,使用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中心)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方便全体考生顺利参加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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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于5月15日开始,各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安排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考生与学院主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02

复试环境及设备要求

1.考生原则上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电脑(含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不得使用耳机)面向考生正面;一部手机(或含摄像头电脑)放于侧后拍摄整个复试环境。

2.考生须在封闭、安静、光线充足的考试环境。

3.网络情况良好,能满足复试图像实时传递要求。

4.考生须提前安装Chrome浏览器,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2)的说明进行安装APP、实人验证、注册登录等操作。

说明:确实无法保障复试环境和设备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2日前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03

提交材料

考生必须在5月11日9:00至5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或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符合毕业条件,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复试时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3.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材料

(1)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要求的考生,须是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认证材料”项目中提交户口薄(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考生定向培养等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扫描件。

04

缴纳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150元/人次,仅通过“远程面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受骗。缴费时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24:00。

05

资格审核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06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及综合素养和能力,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由招生学院具体实施,含英语测试、专业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附件3)。

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学院自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相关通知。

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考生政治理论考核参照同等学历加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同等学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和参考书目详见附件4。

07

其他说明

1.各位考生参加线上复试前,请详细阅读《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远程复试规则》(附件5)。

4.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5.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08

投诉与监督

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2471。





温馨提醒: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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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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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 张卿峡

排版 | 张卿峡

来源 |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执行编辑 | 黄笑

责任编辑 | 徐赤 何瑶 孙小珂